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大陆 > 即时 >

民政部:对不履行儿童监护责任的父母 将依法追究责任

来源: 央广网 发布时间:2016-02-20

原标题:民政部:对不履行儿童监护责任的父母 将依法追究责任

央广网北京2月20日消息(记者 张棉棉 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民政部副部长邹铭昨天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印发的《意见》,对不依法履行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家庭的监护责任以及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四条基本原则,其中首要的原则就是要坚持家庭尽责。民政部副部长邹鸣强调,现在确实有个别外出务工的父母存在“只生不养”的问题,这种行为不仅有悖于家庭伦理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邹鸣:有个别的外出务工父母缺乏监护责任意识,很少回家看望和联系在家留守的子女,个别外出务工的父母甚至是“只生不养”,几乎不跟留守在家的子女联系,造成一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损害。我们现在出台这样一个《意见》,动员政府和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并不意味着外出务工的父母可以“说走就走”,对留守子女不闻不问,甚至变相遗弃留守儿童。

《意见》依法提出了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监护监督,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规定了几条措施,包括劝戒制止、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立案审查,直至依法撤销监护权。

邹鸣:对经过教育引导或者劝戒、制止,仍然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外出务工父母,必须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即时

    上海:给90后讲讲马克思 80后教师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