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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官员吁修订企业破产法 鼓励试错创新精神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5-30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金融街论坛发表演讲 大公报实习记者张帅摄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北京5月30日讯 京交会的金融板块金融街论坛28日至29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29日在金融街论坛上表示,“僵尸企业”不能市场出清是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障碍,现行企业破产制度不健全使政府、法院、银行对“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望而生畏,对企业依法破产或依法重整更是很少问津,建议应该修订企业破产法,对企业实现依法重整或清算。

  吴晓灵强调,执行破产法、实现企业依法重整或者清算是企业优胜劣汰的保障,能够提高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同时提高对企业家失败的容忍度,鼓励企业家试错创新精神。

  “因为金融和破产都是比较复杂的事情,有专业的法庭来做的话效率会更高”。吴晓灵建议,在巡回法院或者部分省市高院设立破产与金融审判庭,专司破产与金融案件,同时设立破产管理局,作为司法部代管的国家局或内设局,推动《破产法》有效实施和进一步完善,管理破产方面的行政事务。

  吴晓灵称,要完善破产法,将《企业破产法》改为《破产法》,增加预重整制度、个人破产制度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破产制度,明确破产程序与仲裁程序的关系,合理处置进入破产程序的劳动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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