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7月21日北京讯(记者马琳)交通运输部网站21日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该《规定》就航班延误时的主体责任和权益保障做出规范,包括要求航班机坪延误超3小时须安排旅客下飞机。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规定》指出,使用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行李或者货物运输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包括国内承运人、港澳台地区承运人和外国承运人)应当合理安排运力和调配机组,减少因自身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承运人应当积极探索航班延误保险等救济途径,建立航班延误保险理赔机制。
《规定》要求,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规定》还就机上延误情况做出明确说明,要求延误期间,在不影响航空安全的前提下,承运人应当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上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据中国民航局近期在“民航服务质量和航班正常工作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内地客运航空公司航班正常率为73.31%,同比提高了7.25个百分点,但仍显着低于国际上许多机场90%多的准点率。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李晓津认为,与国际对比来看,内地航班准点率确实比较低,一方面是“路堵车多”,内地对空域管理比较严格,民航可以使用的空域比较少,这是客观条件;另一方面,中国民航对安全非常重视,准点率可能不高,但航空安全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