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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玲时评:愿信息“裸奔”的日子尽早结束

来源: 递给我 发布时间:2016-12-21

 大公报记者 郑曼玲

  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两院一部”联合发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当中有的放矢地制定一些从重从严的处置措施,力度不可谓不大。

  这一新规出台让人不由得想起轰动一时的“徐玉玉案”。今年8月,家境贫寒的山东女孩徐玉玉,在大学报到日到来之际被电信骗子骗走9900元学费,伤心欲绝的她突然昏厥离世。从前程锦绣到生命谷底,原来只隔一个诈骗电话距离,不仅徐玉玉一家悲情,更是整个社会悲剧。

  也许有人认为,以个体生命为电信诈骗埋单的徐玉玉涉世未深,过于单纯。事实上,不是我们太傻,而是骗子知太多。谁没有过类似经历─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找上门;刚买新车保险公司就来电推销;才看一眼楼盘广告就有无数中介锲而不舍地来电催你买房;去医院做完孕检,返家途中就接到孕婴产品销售商和月嫂公司问候电话。

  近日,《南方都市报》记者所做的调查,揭示买卖个人信息何等猖獗。该报记者花700元(人民币)就买到同事5年来各种信息,交通纪录、手机位置定位及银行卡余额等致命隐私尽收眼底。这当中暴露出来的个人信息“裸奔”程度,让人“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2016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显示,84%网民曾亲身感受到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过去一年间,中国网民因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高达915亿元人民币。这是“徐玉玉事件”让公众产生“物伤其类”感情并由此激发共怒的原因所在。

  我们处在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高科技时代,你的汽车导航、网站浏览纪录、网络便捷支付、签收的快递、随处扫描的二维码都留下你的信息痕迹。大数据和云计算突飞猛进的发展,为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前所未有可能性,为技术滥用带来巨大风险。身处其中,我们无法避免甚至无权利不“出卖”自己的信息。

  要杜绝电信诈骗,除运营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实行实名制外,更重要的是政府采取措施堵住庞大个人信息泄露渠道,堵住第三方支付平台安全缺陷。期待“两院一部”的联合发文,以及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刚通过的网络安全法,能为个人信息安全撑开法律保护伞,从制度层面终结“徐玉玉悲剧”。

  一个规范有序的社会,不必逼着人们将防诈骗指南熟记于心,更不该让“人善被人骗”的恶规则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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