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0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广东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北二环高速与开创大道交叉口西南的罗兰(二期)住宅项目将于今年8月20日陆续收楼入住。8月4日小区东、北侧距离北二环高速较近的16-22、27等7栋32层百米高楼阳台测得噪音高达7、80分贝,卧室完全关闭门窗情况下噪音也有60余分贝,严重超过国家有关噪声环境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标准。当日北二环高速通车的只有双向4车道(原本通车6车道),且限制车速(临时措施)。目前,北二环高速-开创大道出入口工程正在抓紧施工,该项目将附近北二环高速由原来的双向6车道扩宽为双向10车道并增加双向4车道匝道,将来开始通车后,罗兰小区及附属幼儿园将面临密集的车流、更快的车速、更近的距离,噪音将大幅度加剧。目前当地政府部门、开发商和高速公司仍无真正有效的噪音解决方案和承诺。
答复意见:
经广州市核查,北二环高速公路于1998年11月动工建设,2002年1月正式通车,目前正在实施北二环高速—开创大道出入口工程,预计2018年底建成。网友反映的保利罗兰花园位于北二环高速北侧,开发商为广州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规划为办公楼,二期、三期规划为集住宅、商业、学校于一体的综合性小区。2015年初,该项目开始建设。2017年5月,开发商对靠近北二环一侧的17—22楼栋,由原设计的双层中空玻璃升级为中空夹胶玻璃,覆盖面积12万平方米。2018年6月,二期建设基本完成,计划8月下旬开始办理二期业主入住手续,目前尚未有业主入住。 6月6日,黄埔区环保局组织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中央内草坪进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环境噪声为62.1 dB(A), 夜间为60.3 dB(A), 均超出《噪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 对此,黄埔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深入督促整改,并成立专责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协调相关问题,同时牵头推动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广州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制定项目隔声降噪系统方案,涵盖高速路面铺装、隔声屏及小区内外绿化防护降噪等方面,由上述两家公司负责落实。目前,已开始安装高速沿线隔声屏,计划安装1465米,预计9月完成;高速降噪路面铺装工作计划于12月完成;小区内外绿化正在开展招标等前期工作。 下一步,黄埔区将跟踪督促广州市北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和广州萝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既定整改方案,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积极协调北二环高速——开创大道出入口工程及时移交,确保后续隔声屏安装、绿化种植工程顺利开展。
【网民留言】
佛山顺德乐从镇,乐从大道东箭汽车用品公司乐从大道侧,天桥下的人行道被车辆占据,行人在辅道行走,已经有两个月无人处理。人员在辅道行走非常危险,请相关领导重视。
答复意见:
经佛山市核查,网友反映的位置是乐从大道西B333号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面人行道,顺德区乐从镇政府高度重视,8月17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地段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人行道旁有数家汽车销售专卖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确实存在将待售汽车摆放到人行道进行占道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对该地块物业的业主发出了《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要求汽车销售专营店将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汽车转移到合法经营的地方。该业主积极配合并及时通知租户将车辆移开人行道。8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日执法人员对上述位置车辆占道的情况进行了复查,目前,该地段占道车辆已全部清理,人行道已恢复畅通。下阶段,顺德区执法部门将继续开展不定期“回头看”检查,持续加强该位置占道经营的监管力度,如发现占道经营等现象将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网民留言】
我的社保卡已在8/16取卡了,于沟通不够,误解了.其实珠海一直有如需急办,可以在半小时内办理,只是没有很清晰的让办理人明白而出现了沟通问题.谢谢领导的处理!打搅了,谢谢热心解答!
答复意见: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肯定和支持,我们将会同有关单位继续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网民留言】
我在2010年参加保利公司签合同琶洲城中村改造,按合同3年内拆一补一原地住宅回迁,但保利公司违法违合同少建20万平方米住宅,使我们几十户至今8年无住宅回迁,请领导督查促进我们回迁。
答复意见:
广州市政府回复意见: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对琶洲村民诉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公司”)、琶洲经济联合社、广州昊丰投资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系列再审案作出裁定:纠纷产生的起因是村民认为保利公司应按照《琶洲村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约定,就具体回迁户型与村民协商而达成协议,而不应通过摇珠分配方式进行分房。因回迁安置房户型及面积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必备及主要内容,如村民对摇珠分房有异议,应视村民与保利公司未就具体的回迁安置房户型及面积等达成协议。因此,驳回这一系列再审申请。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将会严格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督促保利公司与村民继续保持沟通,协商解决回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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