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通2月26日电(记者王继亮)26日,南通市政府发布了有关深化南通与台湾经济文化交流合作50条意见,包括深化通台经贸合作、促进通台人才交流合作与合作、支持台胞在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扩大通台社会文化交流、方便台胞来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目前,该市“惠及台胞50条意见”的每一条都落实到了具体责任部门。
记者了解到,本次意见出台旨在支持台商来通投资兴业、培育南通市台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发展;为台湾学生、技能人才来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提供对接服务;扩大通台两地社会文化多方面多领域交流合作;为台胞在通居住生活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其中,对台资项目设备投资的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台资企业开展智能化先进技术改造的,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2000万元;对台湾高层次人才来通创业,最高可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5000万元股权投资支持,还可享受最高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及其他特定待遇。
南通是全省台商企业集聚地之一,累计落户台资项目2000余个,总投资超过了500亿人民币,仅次于苏州,位列全省第二。此番意见落地,是国台办“31条”措施、江苏省“76条”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延伸,更加明确了政策支持标准和服务细则,其中有24条为南通市独有的政策措施,意见内容包括“深化通台经贸合作”“促进通台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台胞在通就业创业实习学习”“扩大通台社会文化交流”“方便台胞来通居住生活”五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