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男子汪某和同村的李某两人结识多年,为了证明两人的“友谊”,决定随性驾车远行,并且一路用汪某(有盗窃犯罪前科)的老本行“偷盗”来实现两人的“发财梦”。7月31日一大早,汪某编了个借口把老婆的车开了出来,汪某和李某选择了一个方向便开车向前出发,商量好由汪某实施盗窃,李某负责望风,盗窃得来的钱财五五分成。不久车就开到了铅山县鹅湖镇,两人看上了路边上的一个小饭店。饥肠辘辘的两人本想吃点东西,进店后发现小桌上放着一个黑色的挎包,有盗窃“经验”的汪某见店里的人都在忙碌,“顺手”就将包偷出并驾车驶离。离开鹅湖镇后两人立刻开始清点“战果”,包内共有1500余元现金。后经公安机关调查得知,包内现金是饭店老板买菜的货款。
“初战告捷”的两人,决定“再接再厉”继续行窃。当日下午2时,两人在铅山县河口镇一边驾车一边踩点,开到一小区便利店时两人决定在此动手,两人继续着约定的分工合作,汪某进店负责盗窃,李某负责望风。岂料,汪某实施盗窃时被便利店的韩老板发现,韩老板不动声色地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铅山县公安局河口派出所民警接到电话立刻赶到现场。此时汪某正准备逃离,抬头看见突然出现的警察当时就软了下去,民警将其控制并带回所里调查。在派出所里,汪某对自己进店行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自己和同伙李某在鹅湖镇的盗窃事实,以及自己小车的车牌号及车辆的停放位置。民警再次来到案发现场附近搜寻,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车辆停靠在离案发地不远处的路边,车旁有一个人在不停地打电话,神色慌张,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控制,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该男子无法出示任何身份证明,随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查,该男子就是汪某的同伙李某,由于不会开车,李某见汪某被带走后并没有走远,而是在小车附近转悠,打电话想找人把车开走。李某自认为警察不会那么快回来抓他,所以还在想办法把车开走。可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铅山警方在带走汪某后不到10分钟就回来把他抓了。目前,汪某和李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