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被“麻辣干丝”毒死的留守儿童李世民生前照片
图为:李世民爷爷李永志拿着毒死孙子的“麻辣干丝”
8月3日,家住贵州省兴仁县波阳镇(原田湾乡)田湾村野纳黑下组村民李永志向媒体求助,称其两岁半的孙子李世明因吃了同村小卖部出售的“麻辣干丝”中毒死亡和其妻中毒受伤住院十多天,至今长达半年未有任何结果。
记者闻讯于当日下午驱车从贵阳赶到贵州兴仁县和昆明市用了五天时间对该事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了解。
留守男童命丧“麻辣干丝”
8月4日上午,已故男童李世明的爷爷李永志和其妻黄立英向记者介绍了该食品中毒事件的经过。
另据了解,李永志一家因为家处农村。家庭比较贫寒,靠李永志和儿子及儿媳常年到外地打工赚钱贴补家用,家中看管孩子李世民的事就落在孩子奶奶黄立英的肩上。孩子李世民就成了中国农村典型的留守儿童之一。
据孩子奶奶黄立英介绍:2014年10月26日11时许,黄立英带着时年二岁半的孙子李世民到不远处同村街边村民李薇一直经营多年的杂货铺内,购买了“麻辣干丝”和“泡泡糖”吃。奶孙二人同食后,于27日凌晨李世民和黄立英出现呕吐、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次日被家人送往兴仁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后因李世民病情严重,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13时许死亡。李世民的奶奶黄立英则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多天花去近万元医疗费用后才病癒出院。记者从兴仁县人民医院住院病历本上看到:男童李世民的死亡原因是“多器官功能衰竭,重度脱水酸中毒”,而据贵阳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为:李世民之死“符合食源性不洁食物中毒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图为:与孙子同食“麻辣干丝”被毒倒住院治疗的奶奶黄立英夫妻合影
李世民的爷爷李永志告诉记者:我接到孙子吃“麻辣干丝”中毒病情危急的消息时,我还在毕节黔西县一个高速路的工地打工,我连忙打电话到兴仁县幼儿园打工的女儿李久鲜去田湾乡李薇的杂货铺看看,李久鲜于10月28日上午10时许赶到李薇经营的杂货铺查看到其卖的“麻辣干丝”早已经过期,就以2元钱买了2包带回家保存备查。
“孙子李世民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我就打电话向兴仁县公安局报警,兴仁县公安局和县工商局都立马进行了调查,现在案件已经到了兴仁县检察院”,李永志对记者说。
李永志说:“自从孙子死后,我儿子和媳妇从外地赶来处理完孙子的后事就开始闹矛盾,不久就离家外出没有回来,儿子后来也忍受不了失去儿子的悲痛外出了,现在孙子的后事就靠作为爷爷奶奶的我们来办理了,一家人半年了一直处于失去孙子的悲痛中”。
过期“湘芸味麻辣干丝”系三无食品
记者从兴仁县工商局提供的一份《关于对“湘芸味麻辣干丝”检验情况的说明》中得知了如下情况。
2014年10月28日,兴仁县工商局接到兴仁县食安委通知后,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田湾乡,对李姓食杂店进行了检查。经初步调查,李姓食杂店销售的“昆明市盘龙区湘味源食品厂”生产的“湘芸味麻辣干丝”生产日期为2014年3月14日,其外包装标注的产品保质期是6个月。该局当场对其销售剩余的产品进行了扣押,并进行了抽样。2014年10月31日,该局将抽取的样品送贵州省理化中心黔西南州分中心进行检验。贵州省理化中心黔西南州分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由于该产品所标注的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此类产品并无国家统一标准,而该产品所标注的生产许可证QS无法查询,经与该产品外包装标注电话也无法联系,对该产品是否是有毒有害物质无法做出鉴定。
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兴仁县工商局希望进一步了解“湘芸味麻辣干丝”厂家和批发商的有关情况,但该局办公室让记者找分管食品安全的“谭局长”,记者找到“谭局长”时,“谭局长”以其不清楚此事为由,要记者去找具体负责的“王队长”。当记者来到四楼“王队长”的办公室时,可“王队长”却不在办公室上班。该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上“王队长”,可“王队长”却在电话中说他刚来管食品安全不久,这个食品安全事件他不知情,要记者去找“谭局长”。但当记者如此三番折腾后到三楼找到“谭局长”时,他却以有紧急公务要忙婉拒记者的要求而匆匆走开了。
图为:黑心不法黑厂商伪造的生产许可证
8月5日6日连续两天,记者以客户的名义要大量批发销售“昆明市盘龙区湘味源食品厂”生产的“湘芸味麻辣干丝”与外包装上标注的云南昆明的手机电话号码(13888789311)联系时,每次都是通的,但对方在电话中说“湘芸味麻辣干丝”现在没有现货得先订货再进行生产。于是记者于8月6日晚从贵州兴仁赶到昆明市盘龙区。次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昆明市盘龙区工商局出示证件请求该局查询“昆明市盘龙区湘味源食品厂”的工商注册登记情况,该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接待了记者和做了仔细的查询工作,后经查询发现“昆明市盘龙区湘味源食品厂”系完全没有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黑工厂。其生产许可证等均属仿冒伪造。其所谓“湘芸味麻辣干丝”完全是“三无”产品。
8月7日上午11时,记者等一行多人驱车来到“湘芸味麻辣干丝”上标注的做所地昆明市盘龙区龙泉镇竹园村,发现这个村已经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正在整体拆迁兴建。记者再次联系食品外包装上的联系电话要求上门订货。但对方接电话的男子却称要订货得找销售商来订,婉拒了记者要上门到厂订货的要求。使记者最终难见其庐山真面目。
新食品安全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均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级政法机关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正确处理食品安全纠纷案件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百姓食品安全。
8月5日上午,记者来到贵州省兴仁县人民检察院,找到了承办该案的侦查监督科贺传祥检察官,据贺传祥检察官对记者介绍,该案目前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到了检察机关,目前该院正在依法办理中。
到记者发稿时,受害家属李永志及其委托代理律师黄增祥对记者说,他们一家非常感谢兴仁县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能积极办理这起食品安全事故案件,希望能及时将批发商和零售商一起绳之以法,希望能让受害者家属能尽快得到合理合法的赔偿为谢。(文/曾 实 石仁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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