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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区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5-09-15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日前,我市正式出台淮安市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并将从10月1日用水量起实施。按规定,市区范围由淮安自来水公司按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将执行阶梯式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水费实行分级累加计费制,按用水人口4人及以下住户为基础设定三个水量阶梯,水价级差以年为计算周期,按省规定1:1.5:3的比例确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淮安为水资源短缺城市,为保障群众基本用水需求和价格稳定、抑制过度消费、制约奢侈浪费、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发展,适当拉大各级用水量间的价差,对超量或奢侈用水实行累进加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约用水。此外,根据国家、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我市从2014年初就启动了阶梯水价制定工作,在成本监审、调研测算的基础上,于2014年7月15日召开市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价格听证会,共23名代表参加且全部同意实施阶梯水价。为与省内其他城市同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我市决定暂缓至今年实施。

 

具体来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92吨及以内,按1.56元/吨的基本水价收取水费;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192吨至288吨部分,按基本水价的1.5倍即2.34元/吨收取水费;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288吨以上部分,按基本水价的3倍即4.68元/吨收取水费。住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核增48吨即每人每月4吨用水量。

 

“实施阶梯水价政策后对大多数居民影响不大。”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据测算,第一阶梯用户占居民总户数90%以上,第一档用水量占居民总水量的93%,大部分用户到户水价按现行标准执行,不受影响。第二、第三阶梯用户占居民总户数比例相对很低,阶梯水价实施后,用户分别平均每户月增支2元和45元,且用户将有所减少。

 

据了解,该制度不含二次供水居民用户。按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市区居民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用表用户以及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单位用户,其基本水价按高于第一阶梯水平确定。合用表用户每吨水加价0.05元、享受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每吨加价0.15元。

 

低收入家庭和人口较多的家庭也无需过多担心。本次调价拟对低保和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享受免费(含代收费用)使用5吨水优惠,如当月水量不足5吨,在一年内可滚动使用。享受优惠政策后,其所有用水量(含5吨)执行阶梯式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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