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本届以来,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共领衔提出议案4件、建议8件,附议的议案建议37件。”9月22日上午,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盐城华通行集团董事长李凤祥郑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
当天,共有15位省人大代表通过口头和书面形式报告了履职情况,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人大代表向选民或选举单位述职,是接受选民、选举单位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能够督促代表严格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履职,不负人民重托。”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委相关负责人说。
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试行)》,于今年在全省面上开展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人大常委会述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周密制定工作计划,届内分三次组织我市省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开展评议工作。
今年8月,为更好地促进市人大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联系,督促代表勤勉履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省、市联动,明确制度设计,参照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办法(试行)》,对市人大代表应该履行的代表义务和履职工作内容,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方式、次数安排、组织实施主体、有关时间要求等作出规定。
除此以外,我市县、乡基层人大代表还通过已有的“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增强人大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代表们的履职尽责热情,由此构成了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