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即将来临的中秋、国庆佳节,是对作风的考验。日前,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好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不要在作风问题上“踩地雷”。 《通知》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广大党员、干部提出“十二个严禁”。 具体来看,“十二个严禁”是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县、乡两级党委一定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早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纪委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查暗访中秋、国庆期间落实“十二个严禁”情况。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如果广大干部群众发现“四风”问题,可以通过台州清风网纠正“四风”直通车或12388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