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据悉,今年8月27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政局表示,根据以上规定,自10月1日起,除办理涉台和以上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