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停驶公车 我市强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5-12-08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近段时间以来,各地频繁出现的重污染天气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近日,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从继续抓好秸秆禁烧、按要求停驶公务用车等方面采取措施,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因素,有效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市禁烧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区进一步提升对秸秆禁烧工作长期性的认识,对照市政府第四季度环境质量提升行动要求,将治理焚烧秸秆作为提升全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持续抓下去,抓出成效。《通知》指出,随着“三秋”工作的结束和县区重点工作的转移,各地零星焚烧秸秆现象增加,势必会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要认真落实禁烧主体责任,继续坚持五级联防工作机制,加强对禁烧工作的管理;重点加强高速、高铁、国道、省道沿线及城郊、村边等部位的巡防,城建和园林部门要加大垃圾和园林废弃物的清理力度,对发现的火情要及时扑灭。今后一段时期,市禁烧办和市派县区秸秆禁烧督查组将继续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省、市发现或卫星监测发现的焚烧秸秆现象,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做好公务用车停驶监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公务用车停驶监管。《方案》要求,全面控制公务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公务用车按有关规定比例和要求停驶,重点控制区为漯河市区及临颍县、舞阳县城区,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协同控制区为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据介绍,本次公务用车停驶监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2015年12月3日至10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驶30%公务用车;第二阶段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停驶50%公务用车。《方案》还要求,从低到高依次启动相应的停驶监管和应急保障措施,没有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公务用车全部停驶,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践行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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