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安乡一男子因贩卖毒品被判入狱15年,其妻无奈上诉法院请求离婚。近日,安乡县法院法官在湖南省津市监狱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作出准予原告岳林与被告李民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教育至成年的一审判决。
1997年,原告岳林与被告李民(均化名)在外打工期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1999年12月24日登记结婚,随后生育一子。因生计问题,原、被告双方各自外出打工,开始分居生活。2009年李民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在湖南省津市监狱服刑。2015年9月,原告遂诉至安乡县法院,要求与其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教育,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合法婚姻依法受法律保护。原、被告经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夫妻间有一定感情基础。但原、被告各自外出打工后开始分居生活,且被告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依法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被告现在监狱服刑,婚生子宜由原告抚养教育。法院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