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继去年1号文件部署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之后,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16年1号文件《关于提升校园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意见》,聚焦学生身心健康,着力完善学校环境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校园环境质量水平,努力建设学生欢迎、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优质健康校园。
(记者 黄贤君)继去年1号文件部署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之后,日前,苏州市教育局印发了2016年1号文件《关于提升校园环境质量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意见》,聚焦学生身心健康,着力完善学校环境保障体系,全面提升校园环境质量水平,努力建设学生欢迎、家长放心、社会认可的优质健康校园。
学校是学生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校园环境质量水平与学生身心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市在学校新建改扩建及校舍维修中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不断提升校园环境质量水平,为我市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育人环境。但学校环境质量现有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仍存在着矛盾和差距。苏州市教育局在系统总结、深入调研基础上,经过研究起草、意见征求、不断修改完善,印发了此《意见》。
针对学生家长关注的新建改扩建学校环境质量问题,《意见》在改进和完善已有校园环境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三个方面进行了强化。一是规范校园建设行为,规范设计招标、材料采购、建设、监督、验收等环节,加强建设过程的督查监管,杜绝因抢时间、赶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确保校园建筑安全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确保材质绿色环保,建立全方位、零死角的学校用材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校园建材与教具生产企业环保资质认证制度,杜绝危险有害材质进入校园,确保教室、操场、体育馆、报告厅等专用室场的使用材料、设施设备安全达标。三是加强环境监测管理,进一步完善校园环境质量管理机制,依托专业监测机构,对学校的教学设施、运动场馆等定期开展环境指标的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在学生身心健康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定期督导评估制度,采取专家评估、网络调查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定期开展校园环境质量水平督查工作,将校园环境质量水平、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作为办学治校考核、教育现代化水平评估考核和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重要指标和依据,促进校园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