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昨天下午,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市安监局和周市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协议,首次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下移至区镇试点工作。这意味着自6月1日起,周市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将受委托,在辖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中,可以直接依法查处委托权限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责任清单,周市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检查、抽查、巡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可由其在委托职权范围内直接依法查处;区域内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投诉举报,可由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直接依法查处;对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可报送市安监局,由市安监局会同依法查处;周市镇人民政府可直接作出1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报市安监局法制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