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职能,切实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全力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实施。
强化资金投入,坚持新增财力向扶贫倾斜。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财政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安排专项扶贫资金预算,财政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的50%以上用于扶贫,申请新增地方债优先用于脱贫攻坚。今年,市级财政共安排扶贫预算资金计1.03亿元,较上年增长近20倍。
加强资金统筹,坚持专项资金向扶贫倾斜。2016年,市级预算部门安排的涉农项目资金,40%以上优先投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市级财政安排的美丽乡村建设、美丽集镇建设资金和清洁工程建设资金1亿元,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村级运转扶贫倾斜,市财政将县区村级运转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每村补助1.7万元,提高村级扶贫运转保障能力。
创新支持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撬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行脱贫攻坚项目资金因素分配法,把减贫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使扶贫资金投入更加精准有效。加大对贫困地区融资担保支持,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