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全省首本海域不动产权证在射阳行政服务中心颁发,这标志着我省已将海域使用权确定为不动产权利纳入统一登记范畴。仪式上,射阳县海涂开发有限公司和射阳县金海洋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领取了海域不动产权证书。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地区,沿海开发作为国家战略得到深入推进,海域产权明晰、保护海域使用合法权利至关重要。今天全省首本海域不动产权证的颁发,标志着不动产权由土地、房产等类型,向海域延伸,这将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将载入不动产登记历史史册。”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魏红军在现场表示,希望全省各级国土部门以此为契机,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部门协作,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共建,进一步优化服务,打造一流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
拿着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书,射阳县金海洋现代渔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学师别提多高兴了。打开张学师的不动产权证书,内文显著位置印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张学师说,领取到全省首个海域不动产权证书,对我们公司是莫大的鼓励,这不仅为我们提供了海域管理、经营方面制度上的保证,而且为我们今后更好地管理好、使用好、开发好海域资源,强化市场化经营运作提供了一个有利契机。
据了解,海域、土地、房屋、林木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4项重要不动产。为保护海域使用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海域开发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避免海域无序利用、无度利用,国家将海域使用纳入了不动产登记范畴。全省首本海域不动产权证的颁发,不仅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潮流,而且符合我国国情和海洋管理的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