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一轮“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6000元、经济薄弱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8万元”的省定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扶贫投入增幅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保障,“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投入将超过200亿元。这是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得的信息。
预算足额安排。“十三五”期间,我市将把教育就业扶贫、医疗卫生扶贫、社会托底政策等扶贫政策所需的资金,全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并建立财政投入与扶贫任务相适应的预算安排机制。
标准足额到位。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在“保基本、托底线”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对弱势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财政补助标准适度提标扩围,逐步建立与市场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
资金足额拨付。根据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确保项目真实前提下,“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实行财政资金适度提前拨付,对一些项目预拨一定比例的资金,既提高扶贫脱贫效果,也有利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