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淮北5月16日电(杨坤)淮北市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公车私用、收受礼金、以及违规操办子女婚宴、父母丧事等问题。
2015年12月,淮北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马燕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出行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给予马燕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自行承担事故相关费用。
2015年7月,淮北市供水总公司用户办主任朱龙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淮北市城乡建委给予朱龙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4月,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办事处徐庄社区调委会主任兼朱庄组组长张杰在家中操办母亲丧事,违规收取10名徐庄社区同事礼金合计2700元。杜集区矿山集街道纪工委给予张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收取的礼金,上交财政。
2014年、2015年春节,淮北市杜集区高岳中心学校党支部副书记石北岭(时任矿山集中心校校长)两次接受龙湖幼儿园所送礼金,共1000元。杜集区纪委给予石北岭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上交财政。
2014年2月,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殷楼社区党总支书记孙鹏程在家中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107名本社区及其他村居干部礼金合计19100元;2015年春节期间,孙鹏程在某村民家中参与“推牌九”活动。烈山区古饶镇纪委给予孙鹏程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