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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最后一公里” 严惩基层“微腐败”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6-17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严查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尤其把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的管理及使用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昨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

  尉氏县岗李乡田庄村原村委委员姜铁良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3年年初,时任田庄村村委委员的姜铁良利用其从事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危房改造资金4.4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5月,尉氏县纪委给予姜铁良开除党籍处分,其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许县竖岗镇裴庄村党支部书记裴风顺虚报骗取粮食直补款问题。2015年,裴庄村党支部书记裴风顺虚报耕地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2.36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5月,通许县纪委给予裴风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杞县湖岗乡军张村党支部书记李光启违规向群众收取自来水管初装费问题。2015年5月,军张村党支部书记李光启违反有关规定,多收取村民自来水管初装费共1.65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6年5月,杞县湖岗乡纪委给予李光启党内警告处分。

  尉氏县大马乡马古岗村党支部书记马中亮等人违规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6月,大马乡马古岗村党支部委员陈红超在其父亲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低保并领取低保金1035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村党支部书记马中亮知道此事却没有劝阻。2016年4月,尉氏县纪委给予陈红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马中亮党内警告处分。

  通许县长智镇枣林村党支部书记王正勇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3月,枣林村党支部书记王正勇违规用本村一名村民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资金8900元,用于维修村办公室等开支。2016年4月,通许县纪委给予王正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市纪委指出,上述五起典型问题,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有的虚报耕地面积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有的违规多收取村民自来水管初装费,有的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属申请低保资金。这些违纪人员心存侥幸,不收敛、不制止,顶风违纪,咎由自取。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各级党委“打通‘最后一公里’、严惩基层‘微腐败’”的坚定决心,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市纪委“四个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各县区、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和处理一批突出问题。最近,市纪委抽调人员组成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将进驻各县区、各单位,针对全市各县区、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尤其在扶贫工作领域,要着力排查发现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查处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着力完善一批切实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

  市纪委要求,各县、乡党委一定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微权利、‘微腐败’”,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扶贫和民生等重点领域,紧盯乡镇基层站所、行政执法部门、村委(社区)班子等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对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姑息,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的快查严处,坚决惩治“微腐败”,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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