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厦门市纪委紧盯春节关键节点,多路出击,多措并举,营造清廉过节、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节前通报为全市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在节日前夕,市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6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侵害群众利益和隐形变异“四风”的各类问题,加强督查督办,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增强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多部门联动让隐形“四风”无处藏身。继续发挥专项检查的联动优势,从2016年12月下旬至2017年1月,厦门市纪委组织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等10个职能部门,对84个党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三公经费”、公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出国(境)等内容的专项检查。
营造氛围让廉洁过节成为社会共识。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明确提出“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另外,春节期间,市纪委将向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为廉洁过节先打“预防针”。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确保来信、12388来电、网络等举报渠道的畅通,市民也可通过厦门市纪委“鹭岛清风”手机客户端以及微信公众号的反“四风”一键通等平台,及时将发现的12类“四风”问题予以举报。同时,有关部门还将通过明察暗访等渠道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大家过上一个风清气正、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厦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