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乐东县政府原副县长林秋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29日至31日,林秋带领乐东县教育系统考察团一行46人赴万宁市、屯昌县学习考察。7月31日返程途中,经林秋同意,乐东县教育局时任局长杜文懿(另案处理)组织安排考察团在乐东县万冲镇某村用餐,参加吃饭的还有镇、村干部约20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晚餐共花费7800元。2015年10月,经杜文懿批准,报账员邢忠(另案处理)以考察团成员名义违规报销出差伙食补助1.72万元,并从中支取7800元用于支付上述晚餐费用。林秋还存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2016年10月,林秋被立案审查,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指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钟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接受宴请问题。钟钢在分管教育工作期间,于2015年春节前至2016年5月,3次接受某餐饮管理公司(负责五指山中学等10所学校食堂经营管理及学生营养餐配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康某某的茅台酒和中华香烟等礼品,2次接受康某某的宴请。立案审查期间,钟钢主动上缴全部违纪款。2016年9月,钟钢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保亭县政协原副主席、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黄进辉违规发放补贴、将公务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占有公共财物问题。2013年1月,黄进辉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并审批同意,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计划生育奖金”名义向教职工发放春节补贴每人500元,花费公款共计2.2万元。同年6月,黄进辉将县政协办公室配给他的加油卡交给钟某某使用,并让钟某某根据使用情况折合成现金给他。2013年6月8日至2015年10月28日,钟某某使用上述加油卡加油共64次,折合2.4万余元,钟某某交给黄进辉现金8000元,被黄进辉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立案审查期间,黄进辉和相关人员退回全部违纪款项。2016年8月,黄进辉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其他3起问题分别是:文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龙跃长期违规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问题,琼海市东太学校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陵水县三才镇港演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万学阳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花和赊账购买高档香烟酒水等问题。涉事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潜入地下、变换花样、顶风违纪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一律从严处理。(记者 姚嘉 通讯员 关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