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长春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持抓常抓细抓实,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四查”并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守住节点集中查。盯住传统节日、关键时点,通过勤提醒、常检查、立规矩,实施综合纠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28批次,发现公款送礼、公车私用、滥发奖金补贴等问题线索1344个,处分218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1031人。同时,督促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及时把有效做法转化为制度成果,全市共出台各类制度措施110余项。
突出重点深入查。针对“四风”顽固性特点,连续开展婚丧嫁娶敛财、变相公款吃喝、吃拿卡要、乱发节礼补贴等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四风”隐蔽性特点,集中开展清理滥发津贴补贴、机关食堂违规违纪、购买商业预付卡和虚假发票入账、违规使用公务用车4个专项行动,发现和查处问题线索176个,处分25人。针对基层“四风”和“微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及“村霸”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基层“小官大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37件,处分412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2人。
驻点体检全面查。结合巡察监督和派出(驻)机构监督,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去年以来,围绕严肃换届纪律和匡正换届风气、重大项目建设、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市委组织开展3轮专项巡察,巡察组进驻县(市)区、开发区,走进重大项目建设单位,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通过巡察和派出(驻)机构驻点检查监督,共发现“四风”问题线索257个,处理223人。
带着问题精准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通过税控管理系统、公安交警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及公车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注重收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维修记录、行驶里程以及办公用品采购批次、数量和价格等原始数据,通过纵向分析、横向对比方式甄别研判,对“四风”问题深挖细查。通过查发票、查公车,发现“四风”问题线索786个,处分118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16人。(长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