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讯问笔录?”“监察立案的追诉时效如何定?”“零口供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如何收集?”“同步录音录像应该注意什么?”……连日来,在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轮训班上,学员们在课前踊跃提问,老师在课上授业解惑,课后讨论积极热烈,互学互鉴成为常态。
为适应监察委员会成立和监察法颁布施行的新形势,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从2月下旬至3月下旬,湖北对17个市州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及省属企业、高校纪委书记,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负责人等业务骨干共计5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分批进行了集中轮训。
培训内容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监察体制改革、相关法律尤其是监察法、刑法和刑诉法等展开。要求参训学员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特别是法治思维能力、正确把握和运用政策的能力、善于指挥大要案等能力,做到敢打难仗、肯打苦仗、能打胜仗。
“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和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之后,这次集中轮训各单位各层级的‘一把手’‘负责人’‘业务骨干’,旨在通过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层层传递,加快形成新的战斗力。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推进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学习培训,在全省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提升的热潮。”湖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湖北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