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安徽网友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反映年休假问题。他说:“本人2012年入职合肥海晨物流仓储有限公司,本来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可到公司人事面前讨说法,竟然说公司规定满五年才能享受年休假。”
对此,肥西县回复称,肥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约谈合肥海晨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同意网友的年休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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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本人2012年十月份入职在合肥海晨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至今工作有五年了。本来工作满一年就可以享受年休假的,可到公司人事面前讨说法,竟然说公司规定满五年才有享受年休假的。难道年休假是公司说了算的吗?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海晨物流仓储有限公司员工休假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 经肥西县人社局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肥西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约谈合肥海晨物流仓储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立即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同意您的年休假申请。 11月7日,肥西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反馈了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本人合肥市蜀山区市民,家住合肥市蜀山区十里店路,由于临近多个二手车市场,道路两侧,甚至人行通道及盲道一直被车商长期占用,导致白天、夜晚车辆无法停放,只能占用车道,汽车经常被贴罚单、被划,很是头疼,望有关部门给予证实。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十里店路两侧被二手车市场长期占用的情况。蜀山区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交警蜀山大队会同蜀山区城管局在十里店路段设置了部分临时停车泊位,由合肥城泊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对未按要求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内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下一步,交管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监管,努力为群众出行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光武镇苗桥行政村关庄的一名村民,现在国家推行村村通公路政策,整个光武镇周边村庄包括苗桥几乎都已经修建公路几年了,而我们村到目前一直还没有修路,每到下雨下雪根本没法通行,现在村里还有许多老人和上学的小孩子,给我们村的交通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烦请领导百忙之中核实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界首市光武镇苗桥村关庄道路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界首市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界首市光武镇苗桥村委会关庄,该村原有住户95户,由于大部分住户外迁,现有住户30余户,多处空宅,是典型的“空心村”。为改善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土地,按照界首市美丽乡村建设计划,拟撤并关庄自然村,建设苗桥中心村。目前,苗桥中心村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已上报,正在审批之中,项目完成后可安置关庄、饶庄住户。下一步,界首市将加快美丽乡村中心村整市推进步伐,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的满足群众出行、居住需求。
【网民留言】
贵池区商之都城市华庭小区二期,有鼎街商户和住户私自私自毁坏绿化带修建排烟设施、占用公共绿地修建自家院子,严重侵犯其他住户合法权益。尤其是沿路一楼住户毁坏绿化带建设院子的情况,上次已经进行过反映,至今未进行强拆,违章搭建仍然存在,导致又有新的住户在私搭乱建,希望有关部门及时制止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的池州城市华庭小区违章搭建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经贵池区办理,现回复如下: 2017年上半年,贵池区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沿街从事餐饮的业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对鼎街及沿路10起违章搭建依法进行了拆除。但目前沿路一楼住户仍存在部分遗留问题,下一步将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后,依法进行处理。 十分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您好,我是安徽蚌埠五河县申集镇黄李村李咀一个农民,我们这边田地边都没有好路,一年四季收种粮食都不方便,而且村里路也没有政府来铺,所以我们老百姓每年种庄家比较困难,请问省委书记什么时候政府可以给我们一些帮助,我们会非常感谢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李咀为申集镇黄李行政村下辖的一个自然庄,位于沱湖西岸,紧邻怀洪新河大坝。因前期进入秋收季节后连续出现多日阴雨天气,农民抢收庄稼,收割机械及运输车辆使用道路频繁,导致田地边机耕路损毁严重,影响群众生产。近期天气转晴好,申集镇已经安排各村对损毁机耕路进行修复。 李咀自然庄庄西现有6公里主水泥路一条,同申小路相连;庄内有东西水泥路3条,庄东2017年度利用县“畅通工程”安排新铺一条868米水泥路(路基已整理好),往南与怀洪新河大坝环湖路相通。庄内其余砂石路,申集镇将结合相关项目予以统筹解决。
【网民留言】
李书记您好! 我想咨询下,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枣树王村民组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非常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瑶海区大兴镇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瑶海区回复如下: 枣树王村民组属大兴镇兴集社区片区,目前该片区的征迁工作正在进行。根据《合肥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瑶海区制定了广德家园棚户区(枣树王)改造项目征迁补偿方案,方案针对祖居户与非祖居户,分别按照不同的拆迁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具体内容已在枣树王征迁指挥部及征迁现场公示,您可前往了解或与向大兴镇拆迁办(联系电话:64538112、64538409)咨询,了解详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感谢政府感谢所有领导,感谢好心人,我的工资已经全部拿到了,由衷的谢谢您们及时的为我们处理。也感谢江苏苏港有限公司为我们协调,为我们及时处理。由衷的谢谢了,大赞你们。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好,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港口路北路段(港口路农贸市场大门前)、国强路西路段(五中南大门),常年道路上以及道路两边辅路上有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严重影响正常通行,因为此路段位于五中学校周围,家长以及过往车辆造成混乱拥堵不堪,同时造成交通危险。请求领导制定相应管制措施进行管制,禁止道路上以及两边辅路上乱停乱放,还市民通畅出行。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利辛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利辛县第五中学南侧国强路属新建城市道路,已通过安全验收,可以通行车辆和行人。国强路道路红线宽度15m,主干道设计宽度9m,两侧人行道设计宽度3m,该路段主干道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车道。该路段南侧为利辛县城关镇黄桥社区黄寨居民点,属城中村。由于周边无停车场,自该路段建成以来,有部分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人将货运车辆停放在该路段主干道上,有时造成道路通行受阻。 为此,按照职责分工,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占用该路段人行道的违法停放的机动车,实施张贴违法停放车辆行政处罚告知单,给予1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在该路段违法停放的非机动车,依法予以拖移,并给予50元的罚款。对于主干道违法停车的,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中队负责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给予1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利辛县公安局建立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发现案件,相互及时移送违法停车信息及相关证据,实现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 由于该路段较窄,不宜设置定向停车泊位,在依法处置的同时,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该路段周边的青年路、港口路和富强路等较宽的路段,设置停车泊位,解决群众自用小型车辆停车问题。对于停放在该路段的大型、重型货运车辆,责令其到商业停车场停放。 如您有其他相关问题,请与利辛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联系人:李加友,电话:0558-88173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