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2月24日讯(记者邓滔)一名现已停职的年轻警务督察涉嫌于前年“占中”示威活动期间,用警队电脑将前线执勤同袍的资料,上载至社交平台。警方调查时,发现其私人电脑藏有273项儿童色情片段及照片,故控以他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及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再提讯,法官将案件排期于六月十六日开审,暂定七天审讯,其间被告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
本案被告为报称警务人员的施恒(29岁)。他被控一项“不诚实使用电脑”及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首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2014年11月27日,在北角警署为使自己获益,而不诚实地取用一部属警务处的电脑。而另一项控罪则指,被告于同年12月1日在半山寓所内,管有270段儿童色情影片和三张同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