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4月26日讯(记者邓滔)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掟玻璃杯袭击特首梁振英一案,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踏入第四天审讯。黄毓民反对控方将网上下载的新闻片段作为呈堂证物,但裁判官经考虑后,决定先听取证人证供和看过证物,才作判断。案件今日续审。
控方昨日准备传召负责处理证物的警员作供时,黄毓民突然向裁判官表示,要反对控方将网上下载的电视新闻片段呈堂。他指出,有关新闻片并非“毛片”(未经改动的原片),但控方却不传召任何证人去证实其真确性,又认为片段属传闻证供,可影响公平审讯,故他希望法庭不要採纳有关证据。
裁判官休庭后表示,要先观看片段及听取证供,再裁定是否接纳有关片段成为呈堂证物。而在控辩双方同意下,法庭决定以交替形式的“案中案”处理。
处理“案中案”争议时,负责处理证物的警员关善元供称,自己曾在案发后,从网上烧录无?、有线及Now等新闻片段,并删除所有旁白声音,以录成“精华光碟”及製成逾百张截图作为呈堂证物。
黄毓民盘问关善元时,引述关的警察手册记录,指他当日“正处理一宗机密案件”(Handling a confidential case),质疑因本案有不寻常的内情,才会被列为机密案件,但关否认。他解释,上级因避免特首梁振英、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以及黄定光等“要员或敏感人士”的个人资料外泄,才会将本案列为“机密”。
案件今日再续,预料控方届时会传召立法会议员黄定光出庭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