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5月7日讯(记者冼国强)公民党内务副主席、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教授陈清侨知法犯法,前日因无牌驾驶及没有第三者保险罪成被判罚款6000元及停牌一年。他当晚遇到警方竟企图加速逃走,却在庭上狡称“晚间上班截不到的士”。多名心水清网民质疑陈清侨说法“搵鬼信”,批评他毫无悔意,驾驶态度极差。专家提醒,停牌期间驾驶,撞伤人涉及刑事罪行,贪方便铤而走险势得不偿失。
案发于今年3月30日晚上,警员在北角英皇道18号设置路障,家住薄扶林的陈清侨驾驶私家车路过突然加速,警员于是截停调查,这时他直认已被停牌,向警员称“畀次机会”。警方翻查纪录证实,陈从今年3月9日起已被扣满15分被停牌6个月。警方指陈清侨违反《道路交通(违例驾驶记分)条例》,他被捕接受警诫。
罚款六千元停牌一年
辩方律师前日庭上求情指,被告陈清侨因当晚截不到的士,驾车不足十五分钟即被截停,犯案时间短,没有造成交通事故,亦没有损坏物品或伤人,已对自己愚蠢下犯错深感后悔。辩方又指陈有“极良好”品格,虽有四项交通定罪纪录,但没有案底,犯法属“个别事件”。
法官就陈清侨停牌期间驾驶罪判处罚款3000元,无第三者保险驾驶则罚款3000元,以及停牌12个月。
惟案件判决后引起很多网民质疑,认为案发时正值晚上,截不到的士分明是讲大话,见到路障即加速开走足见其心虚,且辩方求情仍向法官就停牌期限讨价还价,可见他毫无悔意。
香港汽车工业学会会长李耀培指出,希望今次案件让驾驶者引以为戒,停牌期间驾驶固然不合法,更可能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一旦发生交通意外,不但保险公司不受理,没有第三者保险,撞伤他人更涉及巨额赔偿,甚至可涉及危险驾驶等罪名被刑事检控,实在不值得冒险。
公民党成员屡爆丑闻
公民党成员过往屡次爆出丑闻,时任公民党总策划干事黄晙,前年被揭发偕一名21岁青年回家做“全身按摩”,涉非礼被捕,但最后被法庭判无罪释放。现任港岛区立法会议员陈家洛,2012年参选时被揭涉嫌“冒认”教授,当时是浸大政治及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的他,在选举宣传品内自称“教授”,被批评欺骗选民。大公报昨尝试联络陈清侨澄清有关问题,惟截稿前都未获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