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汤家骅指出,选举主任有权力按参选人的言行判断是否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资料图片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据大公网8月2日讯(记者黄昱)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分析指出,选举主任有权力按参选人言行判断是否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他强调,参选权并非基本人权,而是公民权利,批评个别指确认书没有法理依据的人只是在表达政治立场或口号。
料续有参选人被取消资格
针对有支持“港独”主张参选人被选举主任裁定取消提名资格,汤家骅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预料,陆续会有更多支持“港独”参选人被裁定不获确认选举资格。他表示,《选举条例》赋予选举主任权力,要求参选人提供资料证明自己效忠基本法;确认书是根据《选举条例》第40条,即是要求参选人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拥护基本法而制订。他进一步分析指出,参选权不是基本人权,而是公民权利。所以必须先承认公民身份才能享有参选权,由此观之,拥护基本法是参选前提。
汤家骅续指,法例亦订明选举主任的权力按参选人言行判断是否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政府。他批评指确认书没有法理依据的人,只发表政治立场宣言或口号,而非法律原则支持的论据。至于反对派阵营反对确认书,更为“港独”参选人开脱;汤家骅认为,有关言行对未来政改无助,只会令中央方面认为反对派阵营的人骨子里都支持“港独”,直接冲击到中央和香港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