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网12月17日讯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增加小巴座位。政府建议由最高16座增加至19座,明年第二季提交修例草案,但立法会不同党派议员都要求增至20座,尽用“长阵”车款的空间。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称,考虑小巴服务供求及不同公共交通工具的生态平衡,政策不会以个别车款和型号为依据。
民建联议员刘国勋表示,新界乡村居民只能以小巴代步,繁忙时间大排长龙,希望政府放宽上限至20座,而现时全港约有800辆小巴的车款本身可容纳20个座位,只增至19个会造成浪费。反对派议员亦有类似意见。委员会最终通过无约束力动议,要求当局将小巴座位上限加至20个。
张炳良回应,明年第二季将提交草案,修改《道路交通条例》下“小巴”及“巴士”的释义,强调并非强制所有小巴增加到一样数目的座位,营运商可因应情况自行决定。同时,政府与业界已物色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小巴车款,明年下半年在医院线试行。
保姆车增座位减家长负担
教联会欢迎包括保姆车在内小巴增加座位,认为有助降低校巴公司营运成本,有助改善校巴荒及减轻家长负担。
委员会又讨论的士加价申请,市区的士建议落旗加2元,由22元加到24元,加幅为15.97%,新界的士落旗加2.5元,由18.5元加到21元,加幅17.35%,大屿山的士落旗加四元,由17元加到21元,加幅18.18%,跳表收费一律加0.2元。
航运交通界自由党议员易志明赞成加价,指是次的士申请的加幅落后通胀,如计及假期和强积金等福利,的士司机的收入实际仍落后其他公共交通同业最少25%,加上石油气价格有上升趋势,业界需要增加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