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2日,江西乐平16年前姦杀案再审宣判,全案4人改判无罪。图为原审被告人 网络图片
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12月23日讯 综合中新社、新京报报道:江西乐平“5.24”姦杀案22日再审宣判。江西省高级法院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江西省高院副院长夏克勤代表该院向上述四人赔礼道歉,并告知其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江西省高院称,将就本案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江西省景德镇市所辖乐平市2000年5月23日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姦案。警方经侦查认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及汪深兵(另案处理)杀害蒋某某,姦杀郝某并分尸,并抢走两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 、IC电话卡等物品,且在作案后意图敲诈。
曾两度上诉仍被判死缓
景德镇市中级法院2003年7月一审判处四人死刑。经过两度上诉后,江西省高院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人在服刑期间继续申诉,江西省高院今年4月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
江西省高院再审认为,第一、二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姦罪、敲诈勒索罪及原审被告人程立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姦罪,主要依据四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以及该有罪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印证一致。但根据再审庭审中检辩双方出示的物证检验报告、法医物证鉴定书等新证据,以及江西省高院在立案审查和再审期间调取的新证据,四原审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与上述新证据及原审卷宗内其他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存疑;同时,本案不能排除存在指供、诱供的可能,四原审被告人有罪供述的合法性存疑。且本案缺乏能够认定四原审被告人作案的客观证据。
因此,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院方认为,原审认定四原审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四原审被告人有罪。对四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存在刑讯逼供的意见,因无证据证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採纳。对辩护人提出蒋某某、郝某被害案系方某某所为的意见,因方某某案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江西省高院亦不予採纳。
江西省高院对四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应当依法改判四原审被告人无罪的意见,对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的意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予以採纳。
据此,江西省高院依法作出前述再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
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再审宣判后,江西省高院副院长夏克勤代表该院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当面赔礼道歉,并告知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
江西省高院称,将就本案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据辩护律师王飞介绍,案件宣判后,四名被告人当日就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此前,四人分别被羁押在四个不同的监狱候审。他形容,在听到无罪宣判的结果时,原审被告人的反应都显得很平静,“彷彿早知道这一天会到来”。其中黄志强在宣判后和父亲拥抱。
案发13年后 “真兇”主动认罪
多年前,当江西黄志强的父亲和同村的方林崽一起抽烟时,绝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同村的“老实人”,竟在若干年后自称是乐平“5.24”姦杀案的真兇。
2011年12月4日深夜,乐平市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劫持,女司机丈夫报警后,47岁的方林崽被抓获。经调查,答案让所有人意外:他还是多宗强姦杀人案的真兇。21天后,乐平公安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馀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姦、猥亵、抢劫、杀人。
在他交代的案件中,还有一起发生在2000年5月23日的命案。在2013年10月30日的庭审中,方林崽再次供称2000年的那场命案是其所为。“人是我杀的,你们为什么不查?”面对方林崽的问题,审判长回应称,公安和检方已经做过笔录,查过了,“没有这个事”。
有一则尚未被官方证实的消息指出,2014年前,警方提取了受害者父母的DNA后,亦确认方所指认的尸体确为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