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由本周一至本周四一连4天接获共4封恐吓电邮,前天最新一封内容更写明“可能星期六不知边间警署有炸弹”。前天首宗旺角暴动案被裁定罪名成立。 资料图片
大公网3月18日讯(记者杜法祖)旺角暴乱造成90名警员及35名市民受伤,警方先后拘控约90人,其中3名男女参与者被控暴乱罪告上法庭,昨日率先各被判处即时监禁3年。有不法之徒在这时刻向警方“宣战”。警队内部WhatsApp近日流传,警方由本周一至本周四一连4天接获共4封恐吓电邮,最新一封内容更写明“可能星期六不知边间警署有炸弹”。据悉,警方对此震怒及高度重视,将展开深入调查外,及下令各警署人员提高警觉,严防可疑人等及物品。
消息说,有关恐吓电邮以中文撰写,夹杂繁体字及简体字,最初3封的内容主要批评警方,并无太具体的恐吓言论,惟前日收到的最新一封,内容则较具体,称“可能随时会有炸弹在警署附近,因为警察实在太衰”、“原来D(啲)警甘(咁)无能,真是缩头乌龟,无胆,不死都无用,一单案件都查不(到)”等字句,更预告“可能星期六不知边间警署会有炸弹,因为D(啲)警察实在太衰,一定要被(畀)个教训”等。
IP在美星 恐用VPN兜圈
据悉,在接获第四封内容明显涉及恐吓字句的电邮后,警方高层极为震怒,非常关注,立即指示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追查电邮来源,目前初步显示电邮的IP地址,其中两个来自美国,另外两个则来自新加坡。警方估计发电邮者可能利用“VPN服务”,将发出电邮的所在地转移至由外国IP地址发出,令警方增加追查难度。
由于恐吓电邮并没有指明目标警署,亦未能判断是恶作剧,抑或真有人计划放置炸弹袭击警方,但为谨慎起见,警方内部已暂时决定,要求全港警署及各区军装巡逻小队(PSUC),须加紧留意报案室、警署门口及附近有否可疑物品或可疑人士等,以策安全。
炸弹恐吓 最高判囚5年
警方发言人昨日承认,自本月13日至16日共接获4个匿名讯息,指有人会于今天(18日)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弹。案件暂列作“炸弹吓诈”,交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暂未有人被捕。
发言人续说,警方有既定程序及适当保安安排应对炸弹恐吓,并强调“炸弹吓诈”是一项严重罪行,一经简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如经循公诉程序被定罪,则最高可被判处罚款15万元及监禁5年。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网络世界干犯罪行亦受现实世界法例所规管,是次事件中的电邮提及炸弹,已构成刑事恐吓。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任何人干犯刑事恐吓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入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