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房产 > 各地楼盘 >

济南楼市新规出炉:不得要求一次性付款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8-04-27

今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通知》明确,销售商品房时,应优先满足无住房记录的刚性购房者需求,不得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不得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或商业个人贷款购房,不得要求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及地下室。

  《通知》另外明确,商品住宅项目形象进度满足预售要求的,应当一次性申请预售;

  住宅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交销售方案。销售方案包括:房源信息、销售方式、付款方式、意向购房者组成(30%首付、60%首付、全款客户占比情况)。销售方案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外销售。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并告知所有购房者。

  济南市建委表示,近期市民群众反映部分热点区域住宅项目存在全款购房、全款优先选房、拒绝使用商业贷款或个人公积金贷款等歧视刚性需求购房者,以及住宅销售捆绑车位、地下室销售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济南市建委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整改完成前,暂停项目合同网签及后续预售审批项目的办理。

  相关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各地楼盘

    楼市调控效果如何?租房还是买房?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