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客车上装行李或小件货物以致超载并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要面临10000元的重罚。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四个规章,将面临修正。目前,省政府法制办就这四个规章,正在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四个规章制度的修正案草案中涉及罚款的处罚,都直接采用了原罚款标准的高限。
记者从《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中了解到,设立分公司未按规定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客车附搭行包、小件货物后超过客车总质量限值,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客车租赁经营者提供或变相提供驾驶劳务的,都将被处以10000元的罚款。客运班车未按规定进站报班,则要被处以3000元的罚款;客运车辆驾驶员、乘务员服务质量未达标的,要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而这些,都是原规章里的最高罚款额。
草案中,临时包车客运要实行备案审核制度,加班车客运实行趟次批准制度。此外,客货运输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星定位视频装置。
同时,由于经营者责任造成的重、特大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的,不仅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会受到影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等级也会被降低或取消。特别是发生重大以上或者1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较大以上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3年内不得扩大经营和规模,取消其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等级,责令限期整改重新评估,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被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记者 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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