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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犯罪五种类型需警惕

来源: 昆山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09

记者从昨天上午昆山警方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信用卡虚假申请、恶意透支、克隆信用卡诈骗等案件逐年增多。支付渠道的增多在为市民提供诸多选择和便利的同时,也给信用卡用卡安全带来新的挑战。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我市受理的各类经侦警情中,仅信用卡一类警情就占总警情的两成,严重影响了我市金融秩序。

近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获得受害人注册的相关信用卡后,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恶意提高信用额度,采用取现、恶意刷卡等方式进行透支,累计透支金额7万余元,账户数量达54个。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

“信用卡犯罪形式多样,经过梳理主要有五种类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第一种类型是利用ATM机正在交易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第二种类型是针对所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针对其所持有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第三种类型是以委托办卡、借卡汇钱为由,实施信用卡诈骗。通常犯罪嫌疑人以代办信用卡、代还到期透支款为由,获取受害人相关信用卡的密码,实施信用卡诈骗的行为。第四种类型是通过技术手段克隆信用卡信息,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发送短信,利用多种科技手段非法获取受害人信用卡信息,实施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行为。第五种类型是非法持有多张他人的信用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犯罪嫌疑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

昆山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信用卡,不要转租、出借给他人使用,注意信用卡卡号、密码等信息的保护,进行ATM机存汇款操作时,注意外置摄像头、复制卡设备,避免信用卡丢失、信用卡被复制的问题发生;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信用卡卡号等个人信息资料,不要随意点击陌生短信的链接,不要随意丢弃ATM机回执小票;自觉抵制“养卡”陋习,避免采用“取现”“恶意透支”的方式使用信用卡,不要轻信“以卡养卡”,谨慎办理信用卡,控制自己持有信用卡的数量,不要盲目提升信用卡透支额度;不要相信任何信用卡中介机构,谨慎识别“抵押贷款”“代还信用卡到期款”“低息贷款”等虚假广告,警惕陷入“信用卡”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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