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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集中查处三类不文明行为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6-05-03

乱扔垃圾、车窗抛物、违反“门前三包”规定不仅是不文明行为,更是违法行为。4月30日起,我市向这三类不文明行为“宣战”。市城管局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通过在人民路与前进路路口架设高清摄像机、道路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处罚这些违法行为,为“汤尤杯”赛事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据了解,本次集中查处行动以亭林城市管理片区为试点,逐步向中心城区延伸。4月30日上午10时30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来到人流量、车流量比较密集的人民北路路段巡查。在人民北路与震川路路口,一位男促销员拿着厚厚的一沓宣传单,不停地向过往行人发放,并随意乱扔纸张。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男子主动承认错误。执法人员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出首张罚单,对该男子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下午2时10分,在人民北路同德堂门口,执法人员发现一违章占道经营摊点将眼镜等商品摆放在店门口销售,当即指出其属于超门窗经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违章经营摊点之前已责令整改,但其仍在继续违章经营,依照相关规定,暂扣了其所经营的眼镜等物品。

在当天的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在人民北路、亭林路、前进西路(柏庐路至中山路)路段教育各类不文明行为22起,查处乱扔垃圾6起、不遵守“门前三包”规定2起。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市民随手乱扔垃圾,不仅影响了城市环境,还大大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执法人员开罚单并不是目的,只是希望通过这种做法督促市民爱护环境,杜绝这种不文明行为,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当日,还有不少志愿者参与整治行动,通过发放《拒绝乱扔垃圾、拒绝车窗抛物》倡议书、纠正行人乱扔垃圾行为等劝导和纠正市民的不文明行为。

据了解,由于车窗抛物突发性、随机性较大,导致取证难度较大,截至当天下午3时,我市在人民路与前进路路口设置的高清摄像机未抓拍到车窗抛物违法行为。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推进,城管部门将与出租车公司阳光车队、热心志愿者合作,通过统一安装行车记录仪,及时报送相关动态影像、照片等。对志愿者报送的图像清楚、证据确凿的车窗抛物、违反“门前三包”规定行为,除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外,还将在我市各大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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