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浩强,20岁,沈丘县付井镇王楼行政村人。陈庚,18岁,沈丘县付井镇陈观行政村人。2016年5月14日晚11时许,一名女青年在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林埭镇天吉路同心花苑附近跳河轻生,正在此散步的沈丘县付井镇外出务工青年胡浩强、陈庚听到群众紧急呼救声后,第一时间冲到现场,先后跳入河中,奋力把落水女子救上了岸。后由于体力不支,胡浩强、陈庚被河水吞没,不幸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为表彰胡浩强、陈庚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学习他们的英雄事迹,在周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敢于拼搏、甘于奉献,周口团市委和市青联合决定追授胡浩强、陈庚同志“周口市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
团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团员青年,要积极向胡浩强、陈庚同志学习,学习他们见义勇为、舍己为人、勇于担当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脚踏实地、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生态度,自觉把英雄的精神化作激励自己不断前进的强大动力,为周口崛起、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慰问中,团市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长期的结对帮扶,尽共青团的绵薄之力帮助两个青年英雄家庭早日走出悲痛,走出困境。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还免费为胡浩强、陈庚两个家庭提供5年的农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