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纪委、省纪委工作部署,严查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6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问题。市纪委要求,各县、乡党委一定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微腐败”,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据6月17日《开封日报》)
“微腐败”虽小,但影响很大。一些惠民利民的好政策,在个别基层干部那里成了“唐僧肉”,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现象时有出现。这些“微腐败”虽然事不大、钱不多,但却因为贴近基层,在群众中造成的影响很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基层干部怎么做,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微腐败”的危害不可小觑。一些村官之所以成为“巨贪”,就是从贪吃、贪喝、贪拿“仨核桃俩枣”等“微腐败”开始的。不重视、不严惩“微腐败”,就会纵容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使“小苍蝇”发展成“大老虎”。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在重拳出击打“老虎”的同时,也不能对“苍蝇”手下留情,要坚决打击“微腐败”。
高楼大厦平地起,如果基础打不好,大楼就会有坍塌的危险。基层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前沿阵地,反腐败必须从反“微腐败”开始,把腐败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所有干部都不敢贪、不想贪、不愿贪。基层干部在履职时也应洁身自爱,严守党规党纪,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做人,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把好事办好办实,真正彰显基层干部的能力和形象。
紧盯基层,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只有把“微腐败”消灭在萌芽中,杜绝群众身边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