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工资保障金
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
未缴纳工资保障金或将被记入信用档案。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及和谐稳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基于这个考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随着经济企业化的发展,企业信用将成为合作与交易的先决条件,建议把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工程开工前缴纳工资保障金纳入企业信用体系。
据介绍,企业信用档案内容还包括:发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造成用人单位无力支付劳动者报酬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欠薪时间超过双方约定期限或者法律规定期限的;用人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公示等与劳动报酬相关材料的。
同时,建设工程按照规定将实行终身质量责任制。《条例(草案)》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为五大责任主体,这些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