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门峡经济开发区有针对性地开展28种医疗救助项目,逐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医疗救助新模式。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对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以及重病困难对象的走访,深入了解困难家庭因病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把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同困难家庭具普遍性的问题联系在一起,从社会、家庭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证。在具体救助工作中,开发区采取了以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为主体,坚持突出重点,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程度和治疗费用高低,实行分类施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提高救助标准及救助水平。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二级以上残疾人,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剩余的自付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报销,年度救助不超过2万元。其他困难群众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后,自付费用2000元至1万元的,按10%比例进行救助。1万元以上按自付费用的2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不超过1万元。
目前,有46人次得到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拨付救助资金1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