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能定位,服务大局“谋”发展。台前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将推进全县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作为重要职责,主动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县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自觉把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成效作为评价工作决策、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的基本标准,实现中心工作与全县发展大局的有机结合,通过服务大局的具体司法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科学发展的力度和深度。
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发展“举”实措。台前县人民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制
假售假、合同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尤其对煽众闹事、封门堵路、强装强卸、强迫交易等干扰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的犯罪依法予以重判,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的同时,依法明确划分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具体经济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保护创业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合同自由与公平正义兼顾、交易安全与效率并重、商事特别法优先适用、尊重商事交易规则和惯例的原则,全面发挥商事审判疏导、调节经济关系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商事活动安全、公平、高效进行。妥善审理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行政案件,在推动建立与政府法制部门联席会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圆桌式”审判、巡回审判等行政审判新模式,全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经济新常态下,妥善处理涉企纠纷案件,主动为企业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