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共环境
1.街面及绿地洁净无污迹、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等垃圾,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实行垃圾分类。
2.在城市道路、绿化带等市政基础设施上无乱设置招牌现象。
3.门前地面清洁,无果皮、烟蒂、纸屑等垃圾,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
4.店铺门、窗、临街立面无乱张贴、乱设置招牌、广告现象,门前无乱牵挂标语横幅,无将店名或单位名称直接书于墙壁,或以纸张、布悬挂、粘贴于墙面现象。
5.临街店铺无出门占道、乱摆放和跨门经营现象。
6.临街店铺无牵绳挂物、晾晒帚布、衣物等行为;无越门占道打麻将、下棋、打牌、卧椅睡觉等不文明行为。
7.烟酒商店货柜台有明显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的标志。
8.主要街道无流动人员散发小广告、盯人拉客和出售盗版音像制品行为。
9.无违章占道露天烧烤点。
10.河道内无明显污染物,无杂物堆积,河水畅通。
11.河面清洁,无果皮、塑料等漂浮物。
12.河堤、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无占用河边道路和绿地现象。
13.小区道路、广场平整,环境整洁,路面、沟渠、绿化带无垃圾、杂物。
14.院落垃圾收运站(垃圾桶)整洁,周围无垃圾、无污水,日产日清。
15.居民住宅楼干净卫生,楼道立面无乱张贴小广告,楼道无杂物堆放,住宅阳台无杂物乱堆放现象,门卫室清洁整齐无乱张贴。
二、公共秩序
1.路名牌、路灯杆、交通标志杆(信号灯杆)、公交候车亭、公交站牌、斑马线、隔离栏杆等设施,无破损,无乱张贴、刻画现象。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乱穿马路、闯红灯现象。
3.机动车礼让斑马线。
4.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5.公共文化场所(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6.无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损坏花草树木现象。
7.无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或不文明现象。
8.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平台,出售问题食品、药品等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