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门前三包”友情提醒书》,对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经营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连日来,我市在中心城区加强实施“门前三包”责任制,宣传引导和严管重罚并重,共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4200余份,立案查处各类占道经营行为176起,以提升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城市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
“请把物品放在店内,不能在路边乱堆乱放……”3月20日上午,城管城北中队的队员们又如常巡逻在岚清路,向沿街商户宣传“门前三包”的具体要求,督促他们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多宣传、多巡查、多劝导,让沿街商户充分认识‘门前三包’的重要性,使岚清路环境更有序、整洁。”城北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了解,岚清路是典型的背街小巷,路边商户多以售卖旧货家具为主,经常出现占道经营现象。对此,城北中队对岚清路商户逐一入户发放《友情提醒书》,对乱堆放、占道经营、超门窗经营的商户及时督促,进行“门前三包”法规宣传。
“第一次罚款处罚100~300元,第二次罚款处罚300~500元,第三次罚款处罚500~800元,第四次罚款处罚1000元。”在宣传引导的同时,对一些屡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商户则依法严管重罚。一度以来,衡山路一电动车车行在日常经营中经常占道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安全。城管部门多次教育和规范,发放提醒书,补签《市容环卫责任书》,并进行多次行政处罚,但该商家依旧我行我素,拒不整改,成为“钉子户”。对此,市城管委组织城管、公安等部门和属地城市管理办事处,组建50余人的城警联动队伍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并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该车行按照最高限额进行行政处罚,起到了震慑的效果。
今年1月,市城管委在紫竹路、北门路、震川路等8条路段试点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工作方案,对标“无乱扔垃圾杂物、无占道经营、无乱拉乱挂乱晒”等七项要求,在中心城区全面开展“门前三包”严格管理工作。严格管理中,城管部门以引导、参与和处罚“三结合”的方式进行,并结合宣传教育工作,完成试点路段沿街商户信息登记造册工作,逐步纳入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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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我市加大“门前三包”工作力度,采取宣传引导和严管重罚“双管齐下”的办法,提高市民主动维护城市环境的自觉性。这样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门前三包”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将担负起一定范围的市容环境责任,承担一定的城市管理任务,包括卫生、绿化、秩序三个方面。“门前三包”制度作为城市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和现实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只有临街单位、门店、住户都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保护城市环境的工作中去,真正做到“各人自扫门前雪”,才能营造出一个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