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加大环境违法行为追查力度,全力追查环境违法行为人,将部分存在侥幸心理、逃避检查的当事人信息向社会公开,同时向社会公众征集其有效的居住信息、联系方法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提供环境违法有效线索的举报人也将获得奖励。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新《环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5-2016年,累计环境处罚662起,金额6792万元。虽然部分违法行为尚未构成刑事犯罪,但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生态环境。比如非法开设的电镀镀铬作坊废水直排;在路上倾倒危险废物;阳极氧化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等情况。其中,有12名违法行为人逃避检查或拒绝接受调查,市环保局将对其进行追查,并根据《昆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对提供线索的市民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12369 12345
逃避检查当事人信息
■ 王政鹏(湖北广水人)
涉嫌在巴城镇巴城公墓对面开办电镀镀铬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电镀镀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刘国军(河南鹿邑人)
涉嫌在千灯镇盛家埭村开办阳极氧化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阳极氧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郝志乾(内蒙古商都人)
涉嫌在张浦镇古城路东侧新南路南侧开办阳极氧化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王同富(湖北麻城人)
涉嫌在周市镇长兴东路99号厂房内开办发黑作业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葛信(江苏徐州人)
涉嫌在巴城镇茅沙塘村开办电镀镀镍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荆凯(安徽人)
在昆山开发区捷安特路北侧章基路西侧一条小路上倾倒危险废物。
■ 刘支建(河南人)
涉嫌在张浦镇新南路68号-20开办阳极氧化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金友勇(重庆万州人)
涉嫌在张浦镇赵陵村朱家厍14组6号开办阳极氧化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余国治(河南鹿邑人)
涉嫌在张浦镇常顺路59号厂房内开办阳极氧化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刘任荣(湖南邵东人)
涉嫌在张浦镇原振苏砖瓦厂大码头西侧开办发黑作业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王庆峰
涉嫌在张浦镇昆山振伟新型墙体材料厂大门北侧开办电镀镀锌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
■ 王广新(河南柘城人)
涉嫌在周市镇茂源路66号开办电镀镀铬作坊。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