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

当前位置:主页 > 社会 > 民生报道 >

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对盐城有何影响?权威解读在此

来源: 中国国际新闻台 发布时间:2017-05-18
【导读】 工业经济是国内增值税的主要来源,省新体制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工业制造业,稳定现有工业实体企业,做大国内增值税规模,增加地方财力。

  为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促进财力向市县下倾,规范转移支付,加强财政收入征管,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苏政发〔2017〕51号),明确从2017年1月1日实施新一轮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新体制与以前相比有什么不同?创新举措在什么地方?对我市将产生什么影响?对此,本报记者就此专访市财政局局长肖汝宏,对该政策进行全面解读。

  问:省政府此次调整完善对市县财政体制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在所有行业全面推开。与此同时,国家实施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改革后,国内增值税收入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由75:25调整为50:50,改征增值税收入(含原营业税收入)由全部归属地方调整为中央与地方按50:50分成。如省继续执行现行体制,对市县的增值税收入的集中比例将由12.5%提高到25%,省集中的财力过多,必然影响市县的财政平衡,也不符合下倾财力政策初衷,因此,省政府决定调整完善现行财政体制。

  此外,省要求各地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业,但金融保险业缴纳的税收是省级收入,市县不参与分成无法得益,为调动市县积极性,省将金融保险业税收下划,实行属地管理。同时,全省经济转型升级、转移支付分配、财政收入质量等也面临新的形势,发生了一些新的情况,需要相应调整完善现行财政体制。

  问:省新财政体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财政体制是调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省新体制着力调动省与市县两个积极性,引导和促进各地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做实壮大政府“钱袋子”,保障公共服务和民生福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税收集中比例统一为20%、取消税收返还政策、建立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1.调整增值税集中办法。旧体制对国内增值税集中50%,对改征增值税(含原营业税)不集中。新体制统一集中20%。旧体制:增值税中央、省、市县分别分成75%、12.5%、12.5%,改征增值税100%留市县;新体制:国内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中央、省、市县分别分成50%、10%、40%。

  2.降低耕地占用税集中力度。旧体制对耕地占用税集中50%,新体制集中20%。

  3.加大个人所得税集中力度。旧体制对个人所得税不集中,新体制集中20%。新体制:中央、省、市县分别分成60%、8%、32%。

  4.企业所得税集中20%不变。中央、省、市县分别分成60%、8%、32%。

  5.房产类税收和罚没收入集中20%不变。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罚没收入,省继续集中20%。

  6.将金融保险业税收属地管理。核定2016年税收为基数,基数内定额上交省,增量纳入相应税收与地方分成。

  7.取消税收收入返还政策。对经济薄弱地区、合作共建园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税收,省集中后不再返还。

  8.建立健全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均衡性转移支付覆盖所有市县,用于保工资、保运转和保障民生等。

  除以上内容外,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的其他事项继续执行。

  问:省对市县新财政体制何时开始执行?

  答:省对市县新财政体制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如遇国家财政体制调整则作相应调整。

  问:新体制增加了增值税地方留成比例,对我市财力有何影响?对我市经济发展方向有何影响?

  答:增值税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和改征增值税,国内增值税主要来自工业经济,改征增值税的税源主体是现代服务业,省新体制降低了集中比例,将增值税的40%留给市县,留成比例增加较多,增值税已成为地方财力的第一大税种。我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产业强市战略,与省政府新财政体制不谋而合,新体制增加了增值税收入地方留成比例,给我市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当前,我市工业经济基础较弱既是短板,更是潜力,我们要遵从新体制,坚持产业强市战略不动摇,大力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稳定现有实体企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从新体制中得到更多利益。

  一是全力促进实体经济稳定发展。工业经济是国内增值税的主要来源,省新体制要求我们大力发展工业制造业,稳定现有工业实体企业,做大国内增值税规模,增加地方财力。大力培植工业新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承载能力,着力招引一批国际国内有影响的大企业、大项目落户盐城,并带动产业链、资本链招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投资引导基金效能,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我市新能源、节能环保、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尽快形成后续税源新增长点。

  二是深入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要保持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稳定增加市区土地储备规模,综合考虑地区需求差异、城市布局以及住宅与非住宅结构等,科学控制土地出让节奏,增强房地产税收可持续性。积极支持新兴业态发展,鼓励第二产业实施主辅分离,推动二、三产融合和产业链条延伸,促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营销结算、现代物流、售后服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全力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型材料等新兴制造业创新发展,提高生产性服务业税收贡献度。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移动终端、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互联网+”产业,不断提高科技创新驱动对财税的贡献率。

  问:金融保险业税收属地征管后将对我市产生哪些影响?

  答:2017年起,金融保险业税收实行属地管理,增加了市县财政收入来源,但省同时明确,以2016年金融保险业税收为基数,基数内财力固定上交省,超基数财力市县分成80%,也就是说,金融保险业税收只有超过2016年基数,市县才能分享到发展成果。这就要求我们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措施,加大招商引行引险力度,促进在盐金融保险业做大做强发展壮大。要重点支持地方金融保险机构发展,加快地方银行IPO进程,推动其他农商行股份制改革,做大规模和业绩,增加地方税收和财力贡献能力。大力招引金融、证券、基金、保险等机构来盐设立分支机构,研究制定激励政策措施,支持其在盐业务形成税收全部在盐缴纳,不断提高金融保险机构对盐城的税收贡献。

  问:新体制扩大税收集中范围、取消集中收入返还政策,我市如何调整收入组织工作思路?

  答:省新体制将地方级主要税收全部纳入集中范围,既是全面落实中央规范收入返还政策的有效举措,也是促进地方落实以质量为核心的组织收入新理念。要调整组织收入工作思路,围绕发展经济增加税收,把工作精力集中到招商引资上,把工作措施落实到帮助企业发展上。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对税负明确低于行业平均值的企业和税收征管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开展税收检查和稽查,依法依规应征尽征,努力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税收增收上。严禁“虚收空转”,坚决不搞“数字”税收,努力把我市收入家底做实、结构做优,并保持可持续发展势头。

  问:省均衡性转移支付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市县,我市如何才能争取到更多的转移支付?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和省在分配转移支付时,推行因素法分配,减少人为调节,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客观性和透明度。从近几年省对转移支付分配情况看,省采取的主要是自然、经济、社会和绩效等客观因素,常用的指标包括人均财政收入、人均财政支出、人均GDP、常住人口、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等。要求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统计和核算各项数据指标时,要保证数据指标准确无误,反映的情况全面真实,并及时向省对口部门汇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市在省分配转移支付时得益。目前,省财政对各省辖市本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较少,新体制明确均衡性转移支付范围覆盖市本级,为市级财政向省争取政策资金提供了空间,我们将联合市各有关部门,积极主动到省汇报对接,反映盐城实际情况,努力争取更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为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民生报道

    海南自贸区首批境外非政府组织国际

    资讯排行

    网站简介 - 诚聘英才 - 证件查询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电脑版 - 移动端
    Copyright © 2017 中国国际新闻台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本台所刊登的中国国际新闻台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均为中国国际新闻台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