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回顾
交往了三个月,连面都没见过,男子王某就给微信“女友”买了许多贵重礼物。他多次提出见面后,对方却把自己拉黑了。失魂落魄的王某只得报警。
原来,王某闲暇时喜欢聊微信,他通过搜索“附近的人”找了名“女友”。交往期间,“女友”以考验王某为由,多次索要化妆品、毛绒玩具等礼物。今年1月,“女友”说,过年回老家就和父母提两人的事情,希望王某能表示下诚意,给“她”买一只金手镯。一想到好事将近,王某毫不犹豫花2万余元给“女友”买了只金手镯。年后,他多次表示要跟对方见一面,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推托,最后干脆把王某拉黑。2月24日,感到被骗的王某向昆山市公安局花桥派出所报警。
根据线索,民警找到了王某的“女友”——一名已婚男子。随后民警对该男子张某展开询问。
张某交代,自己利用美女照片欺骗王某与其交往,并多次向其索要财物。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物品已被追回。
■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