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见习记者盛鑫睿)7月14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主城区仅发生12起零星放鞭行为,均被及时查获,相关责任人依法行拘。
我市禁鞭工作经历了两个阶段,1996年10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我市主城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此期间效果明显。后因传统习俗和其他因素,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主城区改为限制燃放,但自政策放宽后,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空气污染和安全问题愈发严重,市民转而对禁鞭的呼声愈发强烈。
去年10月,依照市人大关于在主城区禁鞭的决定,我市出台了相关规定,并成立“禁鞭办”,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清理整顿销售市场,解决了主城区341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转行转销工作,查收500余封鞭炮,实现了在禁鞭区域内无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单位和网店。各街办组织对辖区办理红白喜事的家庭进行摸排,宣传新规,争取市民对禁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市“禁鞭办”安排2辆车、巡特警支队安排6辆车,上街分片巡查,如有违规,从重处罚。
禁鞭政策实施后,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今年元旦至春节期间,主城区247家婚丧嫁娶的市民群众、31家开业庆典的商户、73场群众节庆娱乐活动均未燃放烟花爆竹。记者通过街头采访了解到,不少市民对我市禁鞭成效予以肯定,认为“禁鞭”行动应常态化,只有市民和相关部门长期配合,才能达到最终目的,让生活更“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