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新闻台(www.ciftv.com)消息:从市民政局了解到,8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将宿迁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9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05元提高到370元,这也是宿迁市低保连续提标的第九个年头。
据悉,目前全市从低保提标中受益的城乡困难户超过10万户、低保人数超过23万人。
记者从《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的通知》了解到,此次低保提标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2014年的每人每月370元、305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90元、370元,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正常情况下,我市月初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通知下发前,城市和农村低保金发放还是执行2014年的标准,我们按照新标准将7月、8月低保金补发到位。”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救灾)处负责人李丰说。
据了解,自2007年起,宿迁市启动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每年对低保进行一次提标。经过连续9年的提标,我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标准从2007年的每人每月160元、70元分别提高到今年的每人每月490元、370元,分别增长超过2倍和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