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狗后逃离以为是小事结果成了肇事逃逸
我们先来了解下网上传播的这则新闻。38岁的李师傅从浙江衢州到宁波工作,8月20日上午8点多,李师傅开车经过高桥镇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条小狗。李师傅称,因为没看到后方有狗主人追,车身又找不到血迹,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没想到,当天上午11点多,他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让他去交警中队处理。李师傅和狗主人协商,赔偿了3500元,赔了钱后,事情还是没有完。交警根据当时的监控,认定这属于肇事逃逸,还要罚款和扣分。交警最后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着“现查明被处罚人于2015年8月20日8点05分,在高桥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路段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李师傅被交警罚了2000元,扣12分。
这事发生后,李师傅感到很委屈,消息很快被传播到了网上。众多网友对此展开了观点交锋,有人说虽然交警处罚符合法律规定,但狗主人是不是也应承担部分责任;也有的说,不管怎样,交警对李师傅的处罚是不是有些严苛。议论归议论,但毕竟事故认定书已出,广大车友也只能以此为警戒了:撞了猫狗可得小心点啊。
苏州车友撞了一只猫赶紧报警证明自己没逃逸
巧的是,相似的一幕发生在了苏州城里。昨天下午,姑苏交警大队民警接到了一个报警电话,报警分类名为:机动车与动物。事发地址:三香路附二院对面马路上。“这样的事情还真的发生在我手里了。”姑苏交警大队民警展晓波哭笑不得。
原来,昨天下午4点左右,车牌号为“苏E6DU××”车的驾驶员开车路过三香路苏大附二院路段时,不小心车轮轧到了一只猫,事发后,猫主人将猫抱起后离开了现场。因为不知道猫的伤情如何,也为了避免自己和浙江的李师傅一样,最后被罚款又被扣12分。这位驾驶员赶紧主动报了警,“我怕事后猫主人报警说我逃逸,现在报警证明一下。”事发后,民警赶到现场,驾驶员还在现场等待。不过,据民警事后确认了解,事发地点位于道前街的市立医院本部母子保健医院路段,该事故随即被移交姑苏交警大队七中队进行处理。
不管撞到猫狗还是公共设施
立即停车报警准没错
可能有不少人觉得苏州的这位车友有点搞笑,不过,这事搞笑归搞笑,却是处理得没错的。在日常行车中,要是不慎撞到宠物、道路安全设施、他人财物等,车主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撞到狗、猫等小动物,无论有主无主,包括道路隔离栏等设施,只要是交通事故发生,车主应该停车报警,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首先肯定是不会构成逃逸的,另外如果是需要赔偿的话,也可以走保险途径,不然要是逃逸的话保险是不理赔的。”商报律师团成员蒋勇伟说道。
据苏州交警介绍,近年来,随着居民家中饲养宠物的增加,私家车主撞到宠物的事故频发,但很多时候狗主人都会和车主现场进行协商,倒不会涉及肇事逃逸的案情。但如果像浙江的李师傅和上述的这位苏州车友一样,如果宠物主人没有当面协商,而是事后找上车主,如果没有事先报警,则真的可能出现麻烦事。交警提醒行车在路上,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不管是撞了动物还是人,一定要停车并报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